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 免费下载

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

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最新版 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app下载

  • 平   台:android
  • 分   类:实用工具
  • 大   小:66.8 MB
  • 语   言:简体中文
  • 版   本:v95.2.6 安卓版
  • 下载量:7次
  • 发   布:2024-04-25
  • 说   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日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非法改

手机扫码免费下载

纠错留言

#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城日前,市道声市公安局、车噪市生态环境局、得超岛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的过分规通告,规范机动车改装行为,贝青布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区城防治机动车噪声污染,市道声保护人身安全和公众健康。车噪

改装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得超岛范围和条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过分规不得擅自改动燃油管路、贝青布新排气管和消音装置,区城不得擅自从事其他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市道声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噪活动。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并不得以瞬间提速、轰踩油门、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市道路全天二十四小时禁止噪声超过85分贝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汽车、摩托车通行。其他区(市)禁止通行的路段和时间由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划定并向社会公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相关禁行标志。驾驶机动车在禁行道路通行或者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记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驾驶机动车制造噪声,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

#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截图

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截图1 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截图1 这四区城市道路汽车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青岛发布新规截图1